关于报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 及其成员名单的通知
桂生态办[2007]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自治县、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生态省(区)建设,根据2006年7月26日全区生态广西建设暨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桂发[2007]7号)关于“切实加强生态广西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生态市(县)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综合协调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的要求,请各市、县(区、市)将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名称和组成人员名单报送我办,未成立相应机构的市县应尽快成立,并将该机构名称和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同时为便于联系工作,请各市、县明确一名联络员,将联络员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0771-5355010、5355090(兼传真) 联 系 人:黄 颖、田 雷 电子邮箱:ecogx@sina.com 地 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广西生态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生态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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