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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广西生态省(区)建设规划纲要》

出处:生态办 作者:生态办 发表日期:2006-6-16 阅读次数:

  2006 年5 月23 日下午,自治区主席陆兵主持召开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47 次常务会议,讨论《广西生态省(区)建设规划纲要》(报审稿)。会议纪要节选如下: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广西的重大战略决策,广西生态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广西生态省(区)建设规划纲要(报审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会议认为,建设生态广西,是构建和谐广西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纲要》分析了我区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今后15—20 年我区生态省(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了建设生态省(区)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对于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意义重大。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确保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绝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而牺牲了环境,危害了群众。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纲要》,由领导小组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党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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