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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兵主席在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出处:生态办 作者:陆兵 发表日期:2006-6-6 阅读次数:
陆兵主席在主持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时特别指出:“我区要加快发展,保持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必须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至关重要。”他就有关问题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要加快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已经进行了环评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对建设项目未列入专项规划或虽列入专项规划,但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不能审批。因此,加快环评也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
二、要加强高危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提出防止二次污染的应急措施。未作环境风险评价的高危项目,不能审批其环评文件。
三、要制定并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国家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上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不能突破国家分配的总量指标,否则项目不能审批。国家“十一五”规划分配给我区的指标有限。我们要采取措施,把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下来,腾出发展的容量。一是所有新、扩改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新污染。二是治理好工业老污染源,特别是抓好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削减排放量。三是治理生活污染,我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量约占全区总量的40%,削减的潜力很大,各市要抓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总之,建设项目有“三不批”,即:未列入专项规划(须经环评)的不批,高危项目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的不批,没有污染物总量指标的不批。
四、要加强部门合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涉及城市规划、用地用海、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地质压矿、文物保护等多个方面。因此强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提高环评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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