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专项规划(2005~2010)》已经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确定了主要的七项合作任务:生态保护合作;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水环境保护合作;大气污染防治合作;环境保护监测合作;环境宣传教育合作以及环境保护科技与产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