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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专项规划(2005~2010)》

出处:环保局 作者:环保局 发表日期:2006-6-6 阅读次数: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专项规划(2005~2010)》已经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确定了主要的七项合作任务:生态保护合作;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水环境保护合作;大气污染防治合作;环境保护监测合作;环境宣传教育合作以及环境保护科技与产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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