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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建设

出处:生态广西 作者:黄颖 发表日期:2006-6-6 阅读次数: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集中体现国家的综合实力、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市场国际竞争力。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对自身的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影响到世界城市未来的走向。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平等”,是中国城市迫切需要的,也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走向。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它以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环境质量良好,城市基础设施齐全,市容清洁美观,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的优秀典型,以利于引导我国城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根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我国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融入城市环境管理之中,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就是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引入城市环境管理并付诸实施,标志着我国城市管理水平的又一次飞跃。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品牌,它标志着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体现了这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环境等综合实力。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志是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因此,它既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经济、社会、环境良性循环的有利措施,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诺贝尔奖。
  我区“创模”活动最早从桂林市开始,已开展了7年,南宁、北海等市都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从1998年桂林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建设园林城,保护山水城,发展生态城”的发展思路以来,桂林市实施了以环境改善、提高为设计理念,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目标的大规模城市改造建设,高标准完成了89项重点工程,各项指标已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已基本形成了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的格局,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局面已逐步形成。2004 年南宁市政府批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并向国家环保总局申报,正是启动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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